金融学院《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

发布者:本科生教育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64

金融学院《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保险学课程代码:ZB1605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分:3

时:54理论学时:50实验实践学时:4

面向对象:保险学

先修课程:金融学

二、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是面向保险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主要讲授风险与保险、保险合同、保险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本课程是保险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以金融学为先修课程,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后续专业课程学习打下基础。

在学习本课程后,要求学生能够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

1.系统地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

2.理解和掌握保险的基本原则

3.明确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

4.熟悉保险业务的主要类别、保险经营的基本环节、经营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5.了解国内外保险市场的构成及监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发展新趋势。

三、课程考核要求

本课程采用过程考核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考核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创新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总评成绩中,过程考核占比30%,结业考核占比70%,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方式和授课对象的不同,对两者占比作适当调整,但两者总占比为100%。过程考核与结业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其中,过程考核主要从教学活动的参与程度(40分)、作业的完成情况(20分)、课程学习的效果(20分)和专题讨论的表现(20分)等方面考查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和状态;结业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来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对本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学时分配和教学环节安排

《保险学》学时分配如下:

内容

理论学时

实验(实践)学时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6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

6

第三章保险发展简史

4

第四章保险的主要类型

6

第五章保险合同

8

2

第六章保险基本原则

8

2

第七章保险经营

4

第八章保险投资

4

第九章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4

合计

50

4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掌握风险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及分类标准;理解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及可保风险的概念和构成条件;认清风险管理与保险之间的关系。

本章教学重点: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可保风险。

本章教学难点:风险处理方法。

第一节 风险的概述

(一)风险的概念

(二)风险的特征

(三)风险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 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分类的意义

(二)风险分类的基本标准

第三节 风险管理与保险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二)风险管理的程序

(二)风险的处理方法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第四节 可保风险

(一)可保风险的概念

(二)可保风险的构成条件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理解保险的概念、基本要素和本质;深刻掌握保险的特征;理解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的概念、本质、职能与作用。

本章教学难点:保险的本质;保险与类似经济活动的区别。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与本质

(一)有关保险的学说

(二)保险的概念

(三)保险的基本要素

(四)保险的本质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保险的职能

(二)保险的作用

第三节 商业保险与类似经济活动的比较

(一)保险与储蓄

(二)保险与赌博

(三)保险与救济

第三章保险发展简史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认识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理解保险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了解现代保险发展的趋势;正确理解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认清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业产生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国内外保险业发展的历史阶段与标志性历史事件。

本章教学难点: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第一节 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一)保险产生的前提条件

(二)保险产生的物质基础

(三)保险产生的经济基础

第二节 世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一)古代保险思想的萌芽

(二)海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三)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四)人身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中国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国古代保险思想的萌芽

(二)国外保险势力的入侵和民族保险业的兴起

(三)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创立和发展

(四)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分析

第四节 世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二)世界保险业发展的趋势

第四章保险的主要类别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掌握保险分类的一般标准;明确各类保险的概念和特征;把握不同类别保险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的一般分类标准;财产保险的特征和系列体系;人身保险的特征和业务体系。

本章教学难点: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第一节 保险的分类标准

(一)保险分类的意义

(二)保险的一般分类标准

第二节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二)财产损失保险

(三)责任保险

(四)信用保证保险

第三节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寿保险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健康保险

第五章保险合同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把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客体;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中止与复效、变更及终止的概念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理解并能灵活运用保险争议的处理方式及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合同的特征和三要素;保险合同从订立到终止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本章教学难点:保险合同的特征。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

(四)保险合同的种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第三节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的转让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中止、复效和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中止

(二)保险合同的复效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二)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第六章保险基本原则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掌握保险合同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主要规定;理解这些原则在保险合同关系确立和发展中的重要性;能够熟练运用这些原则及其基本规定处理相关保险业务。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合同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主要规定。

本章教学难点:保险合同各项基本原则的运用。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规定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应用

(四)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业务中的应用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规定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

第四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二)近因的判定

(三)近因原则的应用

第七章保险经营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理解保险经营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保险经营的原则;把握保险经营的各个环节及操作要领。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经营的特征、原则和主要环节。

本章教学难点:保险经营的特征和原则。

第一节 保险经营概述

(一)保险经营的概念

(二)保险经营的特点

(三)保险经营的原则

第二节 保险经营的主要环节

(一)展业

(二)承保

(三)防灾

(四)理赔

第八章保险投资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理解后备基金和保险基金的概念和特征;明确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把握保险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掌握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和主要渠道;并能理解保险投资的重要意义和投资原则。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基金的特征与来源;保险投资的原则与组织模式。

本章教学难点:保险投资的必要性;保险投资原则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后备基金

(一)后备基金的概念及来源

(二)后备基金的主要形态

第二节 保险基金

(一)保险基金的概念

(二)保险基金的特征

(三)保险基金的来源

第三节 保险投资

(一)保险投资概述

(二)保险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保险投资的意义

(三)保险投资的原则

(四)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

(五)保险投资的主要形式

第九章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明确保险市场的类型及影响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主要因素;掌握保险监管的概念、目标、体系和方式;了解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和国家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的原因和目的。

本章教学重点:保险市场的要素和类型;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影响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主要因素;保险监管的目标和方式。

本章教学难点:影响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主要因素;保险监管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二)保险市场的特征

(三)保险市场的要素

(四)保险市场的类型

第二节 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一)保险人的组织形式

(二)保险中介人的组织形式

第三节 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一)保险市场的供给及其影响因素

(二)保险市场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

第四节 保险监管

(一)保险监管的概念

(二)保险监管的原因

(三)保险监管的目标

(四)保险监管体系

(五)保险监管方式

(六)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五、课程学习指导与修读建议

本课程是保险学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在教学内容的改革上,需要不断充实和拓展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力求实现保险理论与保险实践、保险国际惯例与中国实际、保险创新与保险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相结合。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上,需要利用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技术等手段,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模式,努力构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及独立分析能力为目标的教学环境。通过改革,形成较为系统、规范的教学模式,如课堂教学、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外作业、辅导答疑、考试等;指导学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践,通过浏览专业网站、阅读专业期刊和书籍来不断拓宽自身的专业视野,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的能力。

六、推荐教材、阅读书目与电子资源

1.《保险学(第四版)》,魏华林、林宝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2.《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第十四版)》,乔治·E.瑞达、迈克尔·J.麦克纳马拉、威廉·H.拉伯尔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

3.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二版)》,Scott E. Harrington等著,陈秉正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4.《保险学:危险与保险》(增订三十四版),袁宗蔚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

5.《保险学(第六版)》,孙祁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

6.《保险学(第六版)》,张洪涛、张俊岩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

7.《保险学》(第三版),池小萍、刘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8.中国保险学会智库服务: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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