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动态发布时间:2024-05-15浏览次数:10

院内各学生党支部、全体2024届毕业生党员: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精神,保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我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对象

全院2024届全体毕业生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内。接转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进行转接;有特殊情况需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可以单独申请开具。

2.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外。学生党员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授权我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据。同时携带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个人信息表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

3.组织关系转往银行系统。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可以找到接收单位信息,直接从系统中转接;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找不到接收单位信息,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携带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个人信息表到接 收单位进行转接。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几种情况

1.已落实工作单位。若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尽量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

3.对出国留学又确实在国内找不到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经学生本人申请,办理保留组织关系相关手续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学院党委。二级单位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应及时办理恢复组织生活并转出组织关系。

(三)《介绍信》开据的几种情况

1.组织关系转往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交通运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介绍信》直接开往以上单位。

2.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外。《介绍信》开往外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注明具体接收的党组织名称,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逐级转移至下级党组织。

3.组织关系转往省外高校的。《介绍信》一般为开往中共**大学(学院)委员会,具体党组织名称为**大学**(学院)党委(具体请同相关学校联系确认转接信息)。

三、具体工作步骤

1.数据整理(5月15日至5月20日):各学生党支部指定所辖班级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对本支部毕业生党员进行清查、核对,确定转移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名单。

2.信息收集(520日至528日):各学生党支部指定所辖班级专人与毕业生党员联系(党员联络人会上传至群共享),落实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单位名称,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填写完毕在线汇总表

3.信息核准并上报(5月29日至6月3日):学生党总支核准大家所填报数据并反馈修改,最终上报校组织部。

4.开据《介绍信》(64日至6月10):组织部核准各院(系)毕业党员名单和转出单位等信息后开据《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党员个人信息表由各二级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5.发放《介绍信》(6月11日至6月16日):各学院向毕业生党员传达《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将《介绍信》和党员个人信息表发放给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

6.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员资料归档(6月17日至6月30日):各学院将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操作,同时将毕业生党员的党员发展材料(组织档案)装入其学籍档案。

7.核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及催收回执(7月1日至12月30日):省内转接的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查看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若接收未通过要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省外转接的要及时催收《介绍信》回执,待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再在系统中将该同学信息进行全国直接转接操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高效有序、准确无误。

2.认真落实。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本单位毕业生党员名单,全面核查毕业班学生休学、留级、参军等情况;要与每位毕业生党员取得联系,落实好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名称,确保接收单位准确无误。

3.加强教育。各学院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以此为契机开展毕业生专题党课,加强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通过严肃、规范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党费收缴等工作,不断提升毕业生党员对党员身份的再认识,要求毕业生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走在前、作表率,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和学习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4.强化责任。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踪工作,做好《介绍信》信息的审核把关,落实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正常完成转接,确保每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

《介绍信》有效期为玖拾天,请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切勿放在自己手中等待新单位落实后再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接转后,若重新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由当前接收的党组织再开具新的《介绍信》。否则,在正式工作单位落实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按期交纳党费,甚至部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结束时不能按期转正,均将按自动退党处理。

附件1:致2024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doc

附件2: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

附件3:2024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统计表.xls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汇总表.xls

金融学院党委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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